中国女性的地位、权利问题,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颇具争议,且至今还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社会一个层面的一部发展史,更是反映了我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变化史。作为诞生在新中国,成长在新千年的一个女性,笔者认为在2001年的今天,再对此问题作一次深刻全面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和展望未来,使广大读者在男女平等问题上有更客观的思想,使新女性的作用更为人所肯定和赞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早在原始社会,曾经因生殖崇拜和女性在生产中的地位而造成女权的强大,从而出现母系氏族社会,其最显著的表现即为一妻多夫制。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不同,体力劳动显得越来越重要,男性地位逐渐凸现,父系社会逐渐代替了母系社会。到了奴隶社会,女性俨然成为了男性的附属品。在种种表现中,最为突出的即为陪葬。一家之主的男性,一旦去世,其活着的妻妾必然与家中的金银器物一起沦为陪葬品。有的被活埋,有的甚至被活活烧死。
进入封建社会后,中国的男性权力地位达到鼎盛,妇女作为附属品这一概念,已经上升为法律制度保护下的社会意识及道德准则,其中最显著的表现是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化。平民百姓不论,单看看历代帝王哪个不是后宫佳丽三千?在政治上,妇女处于完全无权的地位。什么“头发长见识短”、“女人不登大雅之堂”、“女人不能读书、考试”等。而事实上,女性的处事能力并不比男人差。唐代女王武则天便是绝好的证据。在女性地位如此低下的环境中,能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且颇有作为的女皇帝,确实了不起。其亲信上官婉儿也是参政议政的女中高手。然而,封建社会的男性为了永远保持自己既得的统治地位,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大肆鼓吹两性间的从属观念。清代学者唐彪就曾写过一篇《妇女必读书》,系统地规范了妇女的“三从四德”。文中这样写道:“谨按妇人以夫为天,而姑舅为夫之父母,义莫重焉。”“夫为天也,一生须守一敬字。”“事夫者须愉色婉容,曲体欢心,不可纤毫触犯。”等,充分体现了封建社会对妇女地位的束缚。政治上无权,也可悲地渗透到女性生活的每一方面,在民间,贫女可以任意被买卖,不少良家妇女甚至被卖入妓院;婚姻的起讫只能是男方单一决定。在《妇女必读书》中还写道:“妇人无事,切勿妄用一文;妇人衣服,宜安本分,富而奢侈,服饰犯分,大不可也。”这也说明,在经济上,女性权力也仅局限于安排家用。而在文学领域,因为社会思潮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女性所留下的成绩也是凤毛麟角。回顾历史,一些比较有名的才女中,竟有一半以上为青楼出身。她们的成名靠的并不只是“才”,而是借了“貌”的光。因“才貌双全”而得以扬名。如唐代名妓薛涛(著有《春望词》等);清代的柳如是;宋代名妓琴操(为一代文豪苏轼所赏识);北宋中叶的李师师;南宋钱塘名妓苏小小等。还有少数一些,是因为出生文学世家而小有名气,如“咏絮才女“谢道蕴(是大书法家王献之的侄女)等。而真正因为自身才华而为世人所知的,真是少之又少。其中最有名的人便是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她的《声声慢》、《如梦令》等被传为千古绝唱。那么,女性在文学领域所作的贡献是不是真的仅此而已呢?不然。据美国耶鲁大学东亚语文系教授,研究所主任孙康宜在其《性别与文化》中谈到,明清时期,女性诗歌曾一度空前繁荣。从明末到晚清的三百年间,有两千三百位曾出版专集的女诗人,但奇怪的是近代中国文学史却忽略了这个庞大的女性作家群对中国文学所作的贡献。即使是对明清作品有过研究的人,事实上也常对这些女诗人抱以偏见。如近代著名学者胡适曾说:“这三百年中女性作家人数虽多,但她们的成绩实在可怜得很,她们的作品绝大多数是毫无价值的。”这样,直接后果便是加深了文学史中存在的性别歧视。这种偏见到近代以来,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才逐渐淡化。
自从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封建反动统治后,主宰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政体制宣告结束。辛亥革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的权力。然而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烙印始终给社会留下太多的后遗症,封建思想仍有严重的遗留,妇女的地位可想而知提高得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压榨、掠夺,倡导“实业救国”的民族资本家们的新式工业的兴办,使资本主义渐渐崛起,而当时最大的即为纺织工业和面粉业。众所周知,纺织女工是受资本家残酷压榨和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在一个时期,它几乎成了被压迫民众的代名词。从这个角度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对发展国民生计而言是有利、进步的,但从另一侧面看,它无疑又一次使女性的地位大大被贬低:妇女仍被当作工具在使用着,只不过以前这工具的主人是封建主,后来改为资本家了。女性从家庭劳动转为了社会劳动。在这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女性地位的发展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在思想领域,由于革命及斗争的需要,进步分子曾多次领导思想解放运动,如新文化运动等,然而始终没有把矛头指向女性地位的问题,可能因为这不是斗争的需要吧。
到了以新中国成立为标志的中国现代,人民翻身了,女性也成了所谓的“半边天”。它表现在许多方面,最重要的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完全确立。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男儿要志在四方,女人却要相夫教子,要三从四德,从一而终……苦命的女人,在忍受了这些规矩礼节外,还必须面对的,是对丈夫三妻四妾的逆来顺受。而在今天,倘若再存在这样的丈夫,妻子不仅可以提出离婚,更可以提出诉讼并获得法律赔偿。上述例子是2001年新《婚姻法》中的规定。除了修改后的《婚姻法》,我国早已出台了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许多相关法律文件。这正生动地说明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到今天逐渐趋向完善的法制社会中,妇女地位的不断提高。然而,时至今天,女性的地位和权利问题仍是未得到彻底解决,女性仍然受到男性中心文化的禁锢。据杭州《都市快报》载,今年3月,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一王姓委员提议:已婚妇女下岗,回家相夫教子。王委员可谓用心良苦,他的这个提议也是在很多的背景和原因下提出的。但是,从现实来讲,他的观点怎么可能得以实行呢?王委员片面地认为女性操持家务是其本职,然而他忽略了女性在工作、社交等其他方面的才能。他把女性的定义重新放回到了妇女完全从属于男性的时代里了。我认为,造成他这种思想观念的,很大程度上是封建传统思想的遗留对其的束缚。所以说,当今社会女性地位虽有所提高,但男女不平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如果说新中国人民翻了身,那其中女性顶多只翻了半个身;如果说男女共占一个天,那女性顶多只占了四分之一个天。说个很现实的例子:南方某知名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大学生毕业找工作,一些用人单位优先考虑本地男生,其次是外地男生,然后才是本地女生和外地女生。天哪!在一份相同的工作面前,地域差异竟然被区区的性别差异给抹煞了!这其实是个很普遍的问题,从它恰恰可以看出一部分人心照不宣的想法。
女性地位不如男性确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所以现在马上要做到男女平等,是不现实的。回顾中国女性的过去,那是血与泪的交织体;想想现在,女性地位取得了可喜的变化;展望未来,在越来越重视科技和智力、淡化体力劳动的明天,是否又会为女性带来更多的机会呢?客观地讲,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我们整天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就是因为男女还不平等。直到有一天,我们的周围再也听不到“男女平等”,那才是真正的平等。总之,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史也正是中国社会由幼稚走向成熟,由残缺走向完善的发展史的缩影和体现。相信通过臻于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女性最终会得到一切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也相信通过女性自身的努力,其作用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妇女自身也会以实力证明自身价值,冲破传统文化的消极面,从中解放出来,最终真正撑起“半边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