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
所谓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是指在个体与他人或社会的关系上往往只从自我的立场出发,而不能从他人或社会位置去思考问题或处理问题的认知方式。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正是阻挡个体客观认知他人与正确把握社会规范的一个心理问题。刘海洋伤熊和马晓明杀亲事件的一个共同的原因正是他们在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
刘海洋伤熊行为的发生缘于对熊的嗅觉进行验证。是什么阻挡了在他实施这种行为时不去思考此行为方式的正当性及可怕的社会后果?而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这种认知结构下,个体往往只从本位或自我欲望去看事和行事。由于不能从他人或社会角度去分析问题,在进行某种社会行为时,也就不能或无法了解他人对此的真正态度,不能意识到或了解社会规范对此行为的评价,对社会规范的遵从难免不会发生问题。尽管他已处于青年晚期,却仍然没有学会从社会的角度来思考评判自己的行为,以致无法约束自己。其伤熊行为反映出他在社会认知上仍然没有超越儿童时期的“自我中心状态”,其心理水平与社会角色极不一致。
男女难道只有爱情,没有友谊吗?
一位校长曾讲过这样一件事,有个女同学功课好,天真活泼,她是地质学小组的积极分子。小组里还有一个男生,功课也好,但斯文、腼腆。这位女同学曾笑话他说:“你真像个大姑娘。”
一次小组外出爬山采集矿石标本,跑累了,这个女同学主动把背着的水壶递给他,一下弄得他涨红了,这个女生看了好笑。中秋晚会,同学们互赠礼物,这个女生把一块月饼递到这个小伙伴面前,又弄得他满脸通红。
就这么个事,不知怎的风言风语传开了,班主任还找来了家长。家长听了老师的汇报,把女儿关在屋里问了又问,训了又训。
女孩子理直气壮地回答了两句话:“难道女同学就不能和男同学好吗?”“男女同学一接触,你们就说是爱。可我一点也没想到这里!”这件事发生了以后,学校校长想了想,又找这个女孩子谈,最后决定给她的母亲写信,告诉她:孩子回答的是真话。童心无忌啊!千万不要给他们纯洁的感情蒙上灰尘。
友谊和爱情不是一回事,不能一听风就是雨。我们认为异性间的交往不足为奇,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光明正大的行为。
那么,男女之间的交往应注意些什么呢?
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男同学常常邀请女同学或交谈。郊游等等。这时,最好不要只限于你和他两人,可多邀一两个朋友,约会的地点最好是公共场所,比如公园,等等。时间以白天为佳。
当你被邀约的时候,答允与否,可视情况。如果是由第三者介绍,初次见面,应当谨慎,不要作单独的约会,不要陪他去吃宵夜或看最后一场电影,不要陪他到山间幽静的小路上去,注意他请你吃的任何东西,有些居心不良的男人,会在巧克力糖或饮料里放上迷幻药之类的药物,很多无知的少女往往因此而受骗。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还是小心为是。
至于约会的时间,双方都应该严格守时。有些少女,往往故意姗姗来迟,以抬高身价,这会给人不负责任、不守诺言的恶劣印象。对于男方的邀约,如果你不喜欢和他交往,不应碍于情面而勉强答应。你可以委婉、而不失礼貌地谢绝。
当你去拜访异性朋友,最好先征求对方的同意,或者事先获得切实的邀约,使人家在精神上有所准备。拜访时,邀约一二个友人同往,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陈慎,因在寝室盗窃走进了铁窗。他坦言,作案是为了让自己失败得更彻底。由于想当然认为自己能当“领导”,做“伟人”,加之从中学以来养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乐观的心理,当在现实的学业与班干部竞选中受挫折时,他不是努力缩小理想我与现实我的距离,而是自我放弃,经常逃课。最后,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学生,无法正常毕业。面对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当初专业选择的错误,并最终以犯罪的方式来渲泄自己的苦闷。正如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王建中教授指出,陈慎一案暴露出现今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是建立良好自我意识的基础,同时也是健全人格形成的重要保证。健全的人格能够推动亲社会行为的产生,而有缺限的或不健康的人格则可能推动反社会行为。因此,积极促进平衡、协调而统一的自我意识的建立,对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预防违法犯罪问题的产生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